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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在淄博十一中设立考点。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请考生于4月6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00)。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0.5mm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部分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的科目)。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考试入场实行安检制度,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人脸识别检查、人工安检、智能安检门安检,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考试或物品丢失。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
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考点不负责保管。
三、考场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