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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惠伟伟
副组长:张 平 王 艳 张炳伟 侯峰庆
成 员:赵 淼 张庆贺 邹 磊 张进杰 李 峰 马中原 刘玉伟 翟善祥 张 庭
职能负责:安全办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教职工(重点岗位和部门安全管理员)、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具体落实的管理人员、班主任、班级责任教师、值周人员等。
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警、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12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职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固化有关证据。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与当值保安员合力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年级主任,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校级领导、部门主任、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
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
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部门主任、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轻上慢下楼梯。
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周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六、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或值周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附有关救援电话:
报警求助:3582110 火警求助: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淄博高新区应急总值班电话:3580628
淄博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318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