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学校概况
基本简介
领导信息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规划统计
规划计划
统计数据
财务信息
预决算信息
采购信息
收费信息
招生录取
招生信息
录取信息
教育教学
教学信息
教材教辅
教研信息
教师管理
教师招聘
评先树优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体育美育
体育评价
美育评价
劳动教育
校园安全
安全制度
应急预案
信息公开咨询
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即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已走过风雨十七载。十七年坚守,十七年奉献,受助学生从这里获得希望,放飞梦想。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宗旨,助力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美好人生。请您相信,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市委、市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您孩子的奋发图强,经济困难家庭一定会早日摆脱贫困、迈进小康!
为使广大学生家长更全面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各学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梳理如下:
(一)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特殊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档次标准为:一档1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28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原农村建档立卡学生省级免费政策。
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各学段全免费、资助政策全覆盖的资助政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部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各学段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家长朋友们,为了让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学做人,能成才,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扶贫扶智、国富民强目标努力!
希望您对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