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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各位家长大家好:
为贯彻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使学生健康成长,使我校在内涵质量发展上提升更高水平,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全体家长公布学校领导有关举报电话,使广大家长和学校及时进行沟通,对于学校的办学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一、具体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的文件精神,并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成立校级家委会监察员小组确保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网上公开学校总课程表,并定期更新。要求教师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随意调课、缺课,确需调课的手续要完备。
3、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4、假期安排。寒暑假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初一新生军训时间不得超过7天。
5、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6、考试管理。除学业考试外,学校每学期可自行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科任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7、教辅管理。使用山东省统一审议选用的1套教材配套练习册,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买。
8、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学生管理规定。初中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开除学生学籍和勒令学生退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二、沟通方式:
1、对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请广大家长及时各班规范办学观察员或者班主任进行沟通。
2、对于班主任答复不满意或不明白的,可以和学校直接进行沟通。
电话:3066217 3066280 3066886
邮箱:397472817@qq.com
3、每学期要在开学初、中期和期末召开家长会,及时征求各位家长对于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淄博十一中初中部
2018年3月15日